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3-09-20 15:45      来源: 区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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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责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天津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督区政府出资的经营性国有资产和部分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二)加强指导推进区属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区属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快国有经济布局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向本区重要行业关键领域聚集。

    (三)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和稽核对所监管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提出任免建议、实施考核并根据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健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五)依法对所监管企业的发展规划、重大投融资、改革重组和产权变动等重大事项履行出资人职责。

    (六)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七)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提出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组织和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的执行。

    (八)根据区政府的授权,监管产权交易市场,规范产权交易。

    (九)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区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股东代表、董事,指导区属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工作。

    (十)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制度,依法对各开发区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十一)强化国有资产经营财务监督、风险控制的职责,进一步完善所监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十二)负责委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区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负责委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指导、督促区属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四)负责委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督促区属国有企业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五)组织推动国资系统招商引资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根据授权对监管企业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科学界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的边界,专司国有资产监管,逐步将配合承担的公共管理职能归位于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不干预企业自主经营权。以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明确监管重点,精简监管事项,优化部门职能,改进监管方式,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提高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快实现以管资本为主的职能转变。

    天津市滨海新区国有资产综合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负责国有资产综合服务有关工作,提供公众热源服务。

    二、机构设置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下辖1家预算单位。纳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级

    2.天津市滨海新区国有资产综合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4,495,440.72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6,646,925.96减少82.14%,主要原因是:滨海国投注册资本金项目支出减少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4,473,907.12元,与2021年度相比减少66,646,925.96元,主要原因是:滨海国投注册资本金项目支出减少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590,552.86元,占93.9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883,354.26元,占6.1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4,545,669.93元,与2021年度相比减少36,575,163.15 元,主要原因是:滨海国投注册资本金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2,585,274.38元,占28.25%;项目支出1,005,278.48元,占2.26%;经营支出30,955,117.07元,占69.49%;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3,612,086.46元,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67,530,280.22元,减少83.22%,主要原因是:滨海国投注册资本金项目支出减少 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90,552.8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0.51%,与2021年度相比,减少67,530,280.22元,减少83.25%,主要原因是:滨海国投注册资本金项目支出减少 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90,552.86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000.00元,占1.0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3,446,552.86元,占98.94%。

    (三)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605,200.00元,支出决算为13,590,552.8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9%。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 元,追加预算为144,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4,000.00元,完成追加预算的100.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主要用于发放储备人才住房和生活补贴。

    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2,565,200.00元,支出决算为12,585,274.38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部分人员经费调剂指标用于支付下属单位退休人员补贴。

    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40,000.00元,支出决算1,744,632.7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7.7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超出部分为本年度新纳入本部门决算编报体系的二级单位,该单位因无财政拨款,无年初预算批复,对应支付均由自有资金负担。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12,585,274.38元,与2021年度相比减少2,903,558.70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减少,同时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压减公用经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11,515,452.15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069,822.23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10,00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10,000.00元,完成预算的0.00%;较上年持平。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

    (二)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2022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 0 个,出国 0 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0 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2022年购置公务用车 0 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10,000.00 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10,000.00元,完成预算的0.00%;较上年持平。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2022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  0 批次,0  人次;其中,外事接待 0 批次, 0 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级)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1,069,822.23元,比2021年减少208,237.77元,降低16.2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产生印制国资工作相关政策法规文件等印刷费、驻村干部发生驻村帮扶租房费用。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205.7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205.7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已对 5 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1,005,278.48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决算一并公开。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不属于乡、镇、街级单位,不涉及公开2022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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