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促发展 |
区国资委对标对表《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涉及国资国企改革的新部署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结合新区国资国企实际,认真梳理国有企业深化改革面临的难点、堵点问题,明确六个方面改革新举措,进一步推动新区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走深走实。一是在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方面。不断健全国资管理监督体系,增强部门间战略协同,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完善中国特色公司治理体系,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二是在完善主责主业管理方面。实施国有企业主责主业动态管理,完善企业分类管理,深化区属国企扁平化改革,严格核定企业图谱,规范企业投资行为,推动国有资本进一步向核心功能、核心业务聚焦。三是在“三个集中”方面。积极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公益性领域等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支持区属国有企业围绕服务新区主导产业和重点领域投资布局,持续深化与中央企业、市管企业及行业头部企业合资合作,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四是在原始创新制度安排方面。健全国有企业推进原始创新制度安排。引导区属国有企业用好用足科技创新政策,推动与研发机构深化合作,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科技型企业,服务科研成果转化。五是在两类公司改革方面。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加大对滨海国投公司放权赋能力度,推行公司治理、人员安置、正向激励等试点工作,提升两类公司管理市场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六是在完善国企分类考核评价体系方面。完善区属国有企业分类考核制度,健全考核指标评价体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开展国有经济增加值核算,提升企业长期可持续发展质效。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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