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国资委持续推进企业公司治理 |
区国资委认真落实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部署要求,聚焦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指导企业完善“1+3”权责表,进一步厘清治理主体权责边界。出台《滨海新区国有企业监事会改革实施方案》,推动完成区属企业监事会改革。加快在开发区所属重要子企业推行“2+2”外部董事团队模式,持续提升子企业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能力水平。全力推动区属国企压缩层级和放权赋能改革,完成一级集团和所属二三级企业主业核定和企业分类,规范区属国企中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选任管理,区属国有企业2025年普遍推行末等调整、不胜任退出制度。紧紧抓住效率活力中心问题,将成本压减、利润增长、新业务拓展等纳入重点考核指标,强化各级国企对下级国企的分类管理和分类考核力度。优化企业内部分配机制,在更大范围推动重点项目激励和中长期激励措施,探索现代公司治理下的新型经营责任制。将考核结果与人员进退留转直接“挂钩”,建立“优先从盈利企业选拔人才,优先提拔使用年度考核优秀人才”的“双优先”机制。年度考核指标完成率不足70%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原则上按“不胜任退出”规定处理。精简企业内设机构,严控用工总量,2025年实现区属国企全口径用工成本比2023年压降15%以上。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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