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功能区管委会、各区属国有企业:
为促进单位加强管理会计工作,提升内部管理水平,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根据《管理会计基本指引》,财政部制定了《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204号-作业预算》等第三批5项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执行。
附件: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204号-作业预算》等5项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的通知
区国资委
2019年3月4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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