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国有企业:
为落实新区“十四五”规划纲要和区委改革办美丽“滨城”建设“改革活区战略”2021年专项工作中关于探索对新区混改后参控股企业的管控机制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区属国有企业对控股子企业的监督管理,防止失控失管,维护国有资产安全,现将市国资委党委、市国资委印发的《关于加强市管企业、委管企业对控股子企业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津国资〔2020〕1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直属国有企业按照通知规定要求,高度重视子企业监管工作,坚持党的领导、依法行权,坚持全面监管、放管结合,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政策引导,严格责任追究。同时要全面梳理查找子企业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建立完善监管制度和工作机制,并督促子企业加强对其所出资企业的监督管理,层层落实监管责任,提升监管实效,推动各级子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特此通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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