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国资委机构设置
发布日期: 2025-03-12 14:48      来源: 区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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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公室(网信办)。负责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牵头落实应急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和专项斗争等工作。负责牵头起草重要的综合性文稿和课题研究工作。牵头负责委机关绩效考核管理、重点工作督促检查及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委机关财务管理、后勤保障和接待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工作,牵头组织落实党委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

    (二)党建工作室。负责党的关系隶属于国资委党委的单位、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国资系统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及统一战线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委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队伍建设、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工资福利及外事管理工作。承担委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及区属国有企业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党总支日常工作。协调指导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

    (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室(人才工作室)。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助或负责国资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委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及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指导、督促区属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国资系统领导人员制式转换和职业经理人试点工作。负责指导推动区属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工作,承担国有企业董事的派出和日常管理工作。指导推动区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相关工作。

    (四)规划发展室。负责研究提出国有资本布局调整和发展的政策建议,审核区属国有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对区属国有企业投资计划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起草国资监管制度,承担委机关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区属国有企业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的指导推动,组织研究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中的重大法律问题。负责承办区属国有企业财务预决算有关工作。综合研究区属国有企业运行状况。承担区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指导区属国有企业风险管控。组织监管企业缴纳国有资本收益。

    (五)综合业务室。负责指导推动各开发区国有资本监管工作。指导、督促区属国有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承办区属国有企业需要国资委协调的有关工作。协调组织区属国有企业对口帮扶、合作交流等有关工作。做好本区各类国有企业的服务工作。负责研究提出完善国有产权管理的意见,承担所监管企业产权登记、转让、划转、处置等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的股权管理方案。监督、规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

    (六)企业改革室。负责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对策建议,指导国有企业开展资本运营工作。负责审核区属国有企业增减注册资本、改制、合并、分立、重组等事项。配合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和国有企业与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工作。指导推动区属国有企业上市、挂牌和增发工作。负责研究提出国有低效、困难、僵尸企业退出政策建议。指导区属国有企业制定在混合所有制改制和退出中的职工安置方案。指导推进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七)考核监督室。负责指导推动区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加强与审计机关协作配合,对重大问题线索进行深入核查。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对委机关和所属企事业单位进行审计。负责制定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年度和任期考核工作。制定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激励制度,提出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激励意见。对区属国有企业工资水平宏观调控。推进区属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规范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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