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滨海新区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的通知 |
各直属国有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区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细化监管职责权限,根据国资监管制度修改情况,近期我们对《滨海新区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2020年版)》进行了修订,并经区国资委2022年第19 次党委会议和第8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
区国资委将严格按照清单内容行权履职,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保障企业自主经营权。对于清单外的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事项,由企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国资监管制度及公司章程自主决策。同时,区国资委将继续按照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实时监督清单的落实情况,并根据法定依据变化、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采取动态调整方式,对监管事项进行及时修改和完善,从而保持清单的实用性和适用性。
附件:滨海新区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2022年版)
区国资委
2022年7月29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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