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国资委党委关于四届区委第七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按照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1月15日至12月29日,区委巡察五组对区国资委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并于2024年2月2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情况
(一)坚持政治引领,坚决扛起党委主体责任
党委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承担巡察整改首责,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制定印发《区国资委党委关于落实四届七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对账销号,召开党委会议3次、专题会议6次、事业单位巡察整改专题推动会3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有力推动整改工作落实。
(二)坚持以上率下,扎实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党委书记、主任多次组织委领导班子成员、各室主要负责人逐项探索整改思路,逐条研究整改举措,牵头制定整改方案,听取整改落实进展情况,全力推动重难点问题整改攻坚。
(三)坚持履职尽责,认真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
领导班子成员将巡察整改作为落实“一岗双责”的重要抓手,认领整改责任、深刻剖析问题、指导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对盘活资产、融资化债、事业单位改革、发展新质生产力等重难点问题,及时组织召开协调对接、分析研判、统筹推动会议,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区国资委党委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贯彻落实巡察整改工作部署要求,切实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充分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统筹谋划、协调推进,确保整改措施落实落地。
(一)关于落实党中央关于国企改革发展系列决策部署和市委及区委工作要求不够有力,推动国企高质量发展成效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理论武装入脑入心方面还不够深实”的问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聚焦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中心任务不断提升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工作的能力。
(1)加强理论学习制度化建设。
一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重新修订并印发《区国资委党委“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和国企改革内容,作为党委会、理论中心组、支部会学习重点,切实将理论学习摆在首位、融入日常。2024年以来党委会开展“第一议题”学习11次,开展中心组学习10次,机关党支部党员大会学习3次。
二是规范党委会议题设置和会议记录,将市委、区委会议精神放在“第一议题”之后进行学习传达。指导督促基层党委进一步提升“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执行规范化水平,明确学习重点、建立学习台账。
(2)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
一是通过党委会、理论中心组学习、全体干部会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和国企改革内容,以党委会“第一议题”开展相关内容学习6次,理论中心组学习10次,全体干部会理论学习5次,并印发《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重要论述摘编》和《应知应会手册》,确保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
二是修订印发《滨海新区国资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制定《区国资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学习计划》,针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和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重要论述开展专题学习4次。将国资国企改革相关理论与新区实际相结合,制定《2024年滨海新区国资工作要点》,切实把党的创新理论贯彻落实到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3)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一是严格落实《滨海新区国资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按季度组织基层企事业单位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排查3次。
二是梳理总结2024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进展情况,形成《区国资委党委2024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报告》,经党委会专题研究审议通过后上报上级党委。
三是组织认真学习《滨海新区国资系统意识形态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制定印发《滨海新区国资系统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并将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纳入国企党建巡查、年度考核、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指导督促各责任主体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
2.关于“推动产业形成新发展动能方面用力不足”的问题,区国资委突出强主业、严监管、市场化,加快推动企业“瘦身健体”和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规范企业混改出让出清改革行为,千方百计推动闲置资产盘活工作,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加快培养与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任务目标相适应的干部人才队伍,有力有效加速创新业务布局,形成新发展动能。
(1)着力提升国企改革成效。
一是鼓励区属企业积极与央企、市企、行业龙头企业深入开展合资合作,挖掘合作潜能、寻求增长突破。推动滨海建投集团、滨海国投公司与大港油田洽谈合资合作项目,部分项目已签约;商投集团与招商局集团合资成立的商投积余公司,目前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累计金额已达到1650余万元,服务点位50余处,其中涵盖商投集团写字楼、国成公司菜市场早晚市、教体局37所学校保安服务等项目。配合区委、区政府开展好首长来津央企座谈会、在津央企和金融机构座谈会、茂君书记拜访国务院国资委和有关央企活动、中国资源循环集团成立大会及央企座谈会等央地活动,2024年9月中国资源循环集团在中新天津生态城注册并实地入驻办公。
二是将基金投资和应用场景开发列入2024年直属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加分项域。鼓励国有企业积极开放应用场景,重点推动国投光储充放检一体化充电站、建投基础设施养管无人机巡检应用场景落地,组织区属企业对接飞腾国产替代、智慧集团数字化转型等应用场景联合开发。重点推动滨海建投集团2亿元天河数字基金、滨海国投公司20亿元工银投资基金组建。持续加大与科研院所合作,研究区属国有企业布局新质生产力路径,推动滨海国投公司与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共建动物实验中心项目,深化医脉产业基金合作,积极参与二期扩募,扩募后基金规模将达到1亿元。
三是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将优化产业布局,拓展市场化业务,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纳入2024年直属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要求部分具有投资职能的一级企业集团围绕新区8个主导产业和8个未来产业,新成立至少1个专业公司并实现营业收入,且市场化业务收入增长指标10%-20%,推动企业增强市场化业务拓展动力和创新业务谋划意识。
四是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机制,持续加大“请进来、走出去”力度,先后组织举办4期经营管理人才培训班、4期“国资大讲堂”,并选派8名骨干干部赴苏州、成都、洛阳、武汉等先进旅游城市挂职锻炼,先后前往中建八局华北分公司、渤化资产、飞腾公司等企业走访学习,找准差距、精准施训,学习优秀先进经验,强化国企干部队伍学习意识,系统提升干部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工作执行力和价值创造力,有效增强国有企业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整体能效。
五是下发《关于下达区属国企资产盘活、出清出让混改2024年度考核任务指标的通知》,文件明确规定:区属国企投资新设企业、所属企业混改但仍保留控股地位,原则上不纳入考核任务完成指标,并向区国资委报备、纳统;推动滨海国投公司加大存量低效无效企业清退工作力度,将滨海国投公司2024年出清出让混改考核任务设定为45户。经认真沟通核实,目前国投公司已完成出清出让98(53+45)户,其中,市场化整合出清69(24+45)户,占比70.4%;29户吊销转注销,占比29.6%,市场化出清力度有力提升。
六是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区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工作部署要求,成立攻坚专班,分类施策、依法依规、积极稳妥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坚持召开月度推动例会及专题对接协调会,在严控经营风险的基础上,努力破解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专业技术指导,督促加快处置进度;印发《关于对全区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进度滞后单位的通报》,对处置工作进度滞后的单位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截止目前已完成统一监管4家,其余6家尚未完成集中统一监管的企业已明确由主管部门自行出清。
(2)着力提升国企自身“造血”能力。
一是加强对国有企业财务情况监督管理,组织区直属企业年度财务预算报审,并结合重点关注的经营指标和绩效考核目标,编制完成年度经营指标目标体系,后续结合日常月报管理,关注并督促企业按照目标推进完成。2023年,区属企业所有者权益3798.87亿元,同比增加1.78%,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为100.6%。
二是积极推动国有企业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持续优化产业布局,加大对新兴产业投资力度,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直接监管的直属企业2023年度投资额53.51亿元,其中新兴产业投资占比13.59%,较2022年增长5.41亿元,同比增长291%,主要投向城市更新、新能源、智慧城市、智慧民生、文旅、健康产业。特别是滨海国投公司大力拓展新业务、新领域,根据公司预算预计2024年可实现营业收入5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8.79%;健康、教育、文旅等新业态投资板块预计收入较上年增长0.8亿元。经核算,对比上年同期,2024年一、二、三季度新区国有企业利润增长率分别为10.52%、58.33%、68.18%;本年度区直属国有企业营业收入稳定增长,预计实现营业收入191.7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35亿元。
(3)千方百计盘活闲置资产。
一是夯实并开发资产板块新功能,确保资产数据及时准确完整,同时用好市资产盘活信息系统,填报并完善相关数据。
二是调整盘活攻坚组,定期调度,用好攻坚例会等机制,研究解决盘活难点问题。组织两轮委领导带队的专项调研督查活动,对承担资产盘活任务的区直属国企和各开发区国资监管部门及重点企业进行现场调研、查核材料、实地踏勘,对去年完成情况、今年上半年盘活情况等逐笔逐项核实,针对发现的落实不实、数据不准等问题下发提示,督促企业树立正确的盘活导向。
三是严格落实资产盘活任务考核,将任务层层分解,压实具体责任;举办多次培训会和专题会,明确资产盘活统计口径,下发盘活完成认定标准、无形资产统计口径等,确保盘活口径一致;下发租售指导意见等政策,授权一级国有企业统筹工资总额,根据资产盘活工作完成情况实施奖优罚劣,调动各方积极性助力资产盘活;组织资产推介会等,广泛对接开展招商推介。
2024年上半年,区属国企累计盘活收益45.2亿元,完成全年考核任务的56.5%。
3.关于“推进高质量发展存差距”的问题,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的总体部署,突出强主业、严监管、市场化,全面推进改机制、去平台、化存量,不断增强国有企业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持续推动新区国企高质量发展。
(1)着力推动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
一是发挥优势做强主业,进一步规范新产业布局投资,研究制定规范新能源、充电桩、文旅产业、品牌公寓运营等投资窗口指导意见,助力优势企业聚焦主业拓展市场化业务,提高规模效益。滨海建投集团北塘渔光互补项目总投资5亿元,预计装机规模100兆瓦,已取得北塘街开发准入函,正在申请上网指标。去年3个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投入运营,1-7月份收入275万元,今年3个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建成,年底前并网发电。滨海国投公司完成主体公司天津滨投特来电新能源公司注册,建成光储充放检一体化超级充电站1个,重卡充电站2个,在建项目7个,拟建项目5个,在谈项目6个,年底前实现经营收入超过100万元。滨海国投公司组建文旅集团,整合新区文旅资源“串珠成链”,与湖北武汉腾旅科技合资成立天津滨海数字文旅有限公司,联合区工会、区文旅局发文支持开发工会文旅一票通产品,目前该产品已正式发售。
二是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将优化产业布局,拓展市场化业务,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纳入2024年直属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要求部分具有投资职能的一级企业集团围绕新区8个主导产业和8个未来产业,新成立至少1个专业公司并实现营业收入,且市场化业务收入增长指标10%-20%,推动企业增强市场化业务拓展动力和创新业务谋划意识。
三是针对“区属国企同质化”问题,推动同类同业企业整合,指导24户区属一级企业集团完成“瘦身健体”工作方案、企业图谱制定工作。推动区属融资平台压降,制定《滨海新区融资平台类企业市场化转型行动方案》,推动隐债清零退平台,2024年已推动8家平台公司退平台。
四是开展新质生产力调研,召开科金公司发展经验座谈会,组织区直属企业对接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工生所、超算中心等科研单位,推动开展合作对接,推动医脉基金投资,促成滨海国投公司与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合作的动物实验中心项目落地,推动滨海建投集团参与超算中心合作设立投资基金,组织区属企业对接飞腾公司开发应用场景,向区科技局报送2个应用场景标杆项目。推动央地合作,借助闲置资产盘活吸引央企项目落地,与特来电、武汉腾旅等行业龙头企业合作,推动充电桩、文旅市场化项目落地。
(2)优化完善绩效考核。
一是依照《市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实施方案》确定的经营业绩考核原则、导向、分类考核、目标管理等要求,聚焦增强国有企业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全面落实新区高质量发展支撑引领要求,对年度考核重点及时作出优化调整。在效益类基本指标部分注重对企业盈利能力、运营能力、成本控制、价值创造等方面的考核,对5家直属国企都设定利润总额、营业收入、全员劳动生产率、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成本费用利润率等核心指标;在分类指标部分针对资产盘活、混改清退、风险防控和债务化解、市场化业务拓展等工作,立足各企业实际,一企一策量身定做,为滨海国投公司和土地开发公司继续设置资产负债率指标,同时新设化债任务完成情况指标,为融资担保公司设定清收账款指标,充分体现企业和行业特征。
二是及时学习国家和天津市关于国有企业经营考核指标体系的最新要求和滨海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年度重点任务,优化调整区属国有企业考核重点。每个月借助财务报送系统及时掌握企业主要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每年年中对区属国有企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督促企业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坚持突出考核指标的科学性、挑战性和增长性,在提升利润总额、拓展新产业领域方面适度加压,在准确把握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和直属国有企业目前经营状况的基础上,将利润总额考核指标建议值由2023年度实际完成值-5407.74万元增长到2024年度的25662万元;营业收入考核指标建议值由2023年度实际完成值162.39亿元增长到2024年度的176.95亿元。
(3)加力推动企业上市。
一是梳理上市有关政策,举办一期上市基础知识培训,并组织各企业参加两期市国资委上市知识培训,确保各企业逐步熟悉相关上市政策。
二是摸查区属国企上市意愿,将有上市意愿、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备一定规模和成长潜力的企业逐步纳入储备培育项目库。
4.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推动融资平台企业市场化转型,加强对化债任务的考核,千方百计化解债务;加强区属国有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和败诉案件履职尽责审查,防范法律风险。
(1)着力解决国企负债居高不下的问题。
一是加大区属国企化债任务考核力度,将区属企业利用资产盘活收益、经营收入完成隐性债务化解任务,确保经营债务到期偿付,压降融资成本纳入202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
二是制定《滨海新区融资平台类企业市场化转型行动方案》,明确压降目标,完成8家平台公司退平台。根据全市最新部署,研究起草新区相关工作思路并推动落实。
(2)防范化解涉法涉诉风险隐患。
一是加强区属国有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每季度定期统计直属国有企业新增诉讼及新增判决情况,指导企业逐一研判案件败诉风险,针对存在败诉风险的案件合理妥善的制定应对措施。
二是用活用好滨海新区直属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直属国有企业如有重大法律纠纷案件信息,按照《滨海新区直属国有企业重大法律纠纷管理暂行办法》要求,随有随报送,区国资委统计汇总各企业重大案件信息,督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三是按照《滨海新区区属国有企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败诉案件履职尽责专项审查工作指引》工作要求,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败诉案件为切入点,挂牌督办直属国有企业重点案件,定期抽查专项审查结果。截至目前,已对滨海国投公司所涉7起诉讼案件、授权中塘镇管理的中塘隆呈公司所涉1起诉讼案件进行挂牌督办,指导进行履职尽责专项审查。
四是在直属国有企业2024年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中,将依法治企纳入综合管理考核指标体系,重点关注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和总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情况、企业纠纷案件管理机制建立情况及败诉案件履职尽责专项审查情况等内容。建立败诉案件信息库,梳理败诉原因,加强普法教育,督促企业以案为鉴,在案件诉讼中履职尽责,积极应诉。
(二)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纠治“四风”顽疾韧劲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而不实的问题,指导督促党委班子成员进一步加强对“两个责任”的理解,不断增强责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着力防范化解廉政风险。
(1)强化“一把手”头雁作用。
一是加强对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推动力度,组织区人社局、区国资委和区国资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就推动事业单位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专题研究3次,并听取改革进展情况汇报。
二是推动配备国资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同志,并指导完成中心内设机构临时负责同志配备工作。
三是指导推动区国资综合服务中心启动全员聘用工作,形成绩效考核制度,并下达了内部资产盘活工作任务指标。
(2)提升主体责任意识。
一是将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作为廉洁文化建设重点任务,制定下发《区国资委党委2024年度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工作方案》。
二是及时将《关于2023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有关情况的通报》呈报各位领导班子成员,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制定《区国资委党委2023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有关问题的整改方案》,并于6月底前完成了相关问题整改,及时将整改落实情况上报区委组织部。
三是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与党建考核统筹安排,修改完善并印发《区国资系统党建考核办法》,增加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在党建考核中的比重,压实各级次企业主体责任。
(3)严格履行“一岗双责”。
一是年初差异化制定2024年度党委及各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内容、细化工作举措、确定完成时限,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抓好推动落实。
二是党委班子成员开展履职和廉政谈话13次,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开展警示提醒2次,对改革发展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问题逐项指出并提出解决的意见建议,逐级压实主体责任。
三是制定《全面从严治党文件政策汇编》,印发党委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向领导班子成员下发关于提交2024年上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报告的通知,明确撰写要求,将班子成员的工作报告呈报党委书记审阅把关后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
(4)加强廉洁风险防控。
一是聚焦学习重点,制定《区国资系统党纪学习教育计划》,召开2次专题推动会,下发1份《工作提示》,指导直属企业党组织认真开展学习研讨,线上线下同步开展专题展参观,1300余名党员学习全覆盖。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次,组织50名新入职、新提拔年轻干部到滨海新区教育矫治所开展沉浸式纪法教育,将《条例》解读作为区国有企业支部书记、党务干部培训班重点课程,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入心。
二是指导督促各级党组织严肃认真完成16件问题线索核查,下发1件《函询通知书》,在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党员发展等工作中向纪检监察部门征求廉政意见5次,营造严抓严管严查氛围。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医药领域腐败问题、“新形象工程”问题专项整治,印发《区国资委党委关于违规设立“小金库”问题的通报》,各级党组织班子成员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谈话近80人次,给予1名二级企业班子成员诫勉处理,给予5名党员干部党纪、政务处分,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作用。
三是以会议或书面报告形式听取基层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工作半年报告。制定《区国资系统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将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纳入考核,考核成绩与企业领导人员薪酬挂钩,层层压实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2.关于“下属事业单位管理混乱”的问题,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进程,建立健全内控制度,规范资产管理,区国有资产综合服务中心已实现实质运转。
(1)加快下属事业单位改革进度。
国资中心已配备领导班子正副职,明确内设机构临时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下发了年度考核指标,实现实质运转。
(2)落实真考实考严考要求。
一是指导督促区国资综合服务中心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推动全员聘用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各岗位条件、资格。
二是指导督促区国资综合服务中心修订完善薪酬绩效管理制度,形成《滨海新区国资综合服务中心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和《滨海新区国资综合服务中心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试行)》。
三是指导督促区国资综合服务中心完成2023年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确定优秀等次人员17人,合格等次人员63人,基本合格等次1人,不确定等次4人。
(三)关于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有力,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班子领导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根据各企业实际情况优化完善“一企一策、一业一策”考核评价体系,指导督促各直属企业进一步化解重难点问题,及时开展调研督导,一揽子掌握国有企业巡察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1)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起草制定《滨海新区区属国有企业实现经营业绩分类考核和薪酬分配差异化指导意见》,在直属国有企业2024年度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中,针对承担化债任务的企业,个性化设置化债任务指标,并要求持续压降债务利率成本。譬如为滨海建投集团设置隐性债务本金化解32亿元、压减融资平台经营债务1.5亿元、压降集团总体债务利率成本较2023年下降10%、融资平台经营债平均利率压降至5%/年以内等化债控制性目标;针对承担文化艺术公益服务职能的企业,重点关注开展文化及公益活动场次落实情况,并明确活动规模,结合企业经营实际及文化市场发展趋势,为滨海文投公司个性化设置2024开展每次100人次以上规模活动达到220场考核指标。
(2)深入落实调研工作要求。
一是在主题教育成果总结评估过程中,要求4家直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做好主题教育调查研究成果转化工作,对于调查研究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年度重点工作持续推动整改提升。区国资委党委制定《2024年度国资委领导班子调研工作安排方案》,聚焦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中心工作持续开展调查研究,在《区国资委党委2024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中将常态化落实“四下基层”制度作为重点工作内容,持续推动各级党组织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工作。
二是按照业务职责分工责成各业务室对企业调研提出的5类问题进行研究推动。对“历史包袱沉重、发展基础薄弱问题”,深化综合产权管理,做好新区全级次名单动态更新,加快核定企业图谱,推进企业瘦身健体,对持续亏损三年以上或连续两年未完成减亏任务的经营性企业及时“出清”。对“思想观念陈旧,企业管理能力不足”问题,大力实施“国资骐骥”计划,举办“提高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滨海新区国企经营管理人才”2期专题培训班,组织3期“国资国企大讲堂”培训,选派文旅企业8名优秀管理人员赴武汉、成都、苏州、洛阳等先进文旅企业交流挂职,为企业“充电加油”、赋能加力。对“市场化转型能力不足”问题,聚焦核心优势,加速创新业务布局,研究制定规范新能源、充电桩、文旅产业、品牌公寓运营等投资窗口指导意见,持续推动滨海国投公司新基建充电桩项目,加快文旅集团组建,加强央地合作,推动企业市场化转型。对“星辰苑项目问题”,多次深入项目现场调研,协调业务主管部门推动重难点问题解决,该项目已于2024年1月成功交付新房。对“企业降本增效”问题,兑现降本增效市场化激励方案,持续提升企业干部职工降本增效内生动力。
(3)加强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的指导督促。
一是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巡察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听取土地开发公司党委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2次。同时,将巡察整改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检查重点内容,国投公司党委、文投集团党总支和土地开发公司党委在2024年度上半年主体责任报告中对履行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情况进行了总结汇报。
二是通过开拓市场化业务、调整还债计划、协调金融机构、全力盘活资产等工作有效化解债务风险,通过坚决落实“保交楼”工作要求、落实矛盾化解工作任务、强化败诉案件审查等工作有效化解社会风险,土地公司相关问题整改已全部完成。
三是将国有企业四届六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二季度调研督查重点内容,6月20日至7月11日,围绕四届六轮书记“点人点事”台账反馈的5类12项66个具体问题开展调研督导。一揽子掌握全区国企巡察整改情况,发现各开发区国资监管部门存在问题三类,各国有企业存在问题五类,有效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成果运用。
2.关于“选人用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加强对干部队伍建设的统筹谋划,规范干部选用任免程序和轮训人员管理使用,不断提升选人用人质量。
(1)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研究制定《区国资委党委2024年干部队伍建设规划》,从扎实开展教育培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平时考核结果运用、加强日常监督教育管理、加强年轻干部教育培养五个方面提出规划。
二是为党建室、企领室和监督室各配备副主任一名,充实干部队伍。
三是采取择优调入的方式,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和关键岗位人才引进力度,从国税系统和新区政府办调入优秀年轻干部2名,优化干部队伍结构。
(2)规范干部任免程序。
一是严格按照《滨海新区公务员(参公人员)科级领导职务任免工作手册》《滨海新区公务员(参公人员)晋升职级工作手册》的规定,进一步提高科级公务员职务、职级任免工作规范化水平,对于党委会涉及干部议题,逐一汇报拟任人选情况并逐人发表意见,确保程序规范。
二是在党委会上及时向党委班子成员通报组织部下发的《优化新区干部选任流程推动干部工作提质增效》培训材料,进一步简化干部选任流程,提升干部选任工作效率。
(3)严格执行轮训工作制度。
一是修订《滨海新区国资委轮训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轮训人员的管理部门、轮训期限及考核方式等内容,对轮训期间的人员管理进行了规范。
二是2024年4月下发《关于做好轮训人员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督促指导机关各室合理确定轮训人员数量。加强对轮训人员的日常管理和业务培养,2024年4月3日组织召开轮训干部述职会,对轮训人员2023年5月至12月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最终确定优秀等次人员3名,并及时将结果反馈所属企业。
3.关于“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加强对直属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指导,加快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持续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1)强化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
指导督促国投公司党委认真细致梳理本级及所属企业党委发展党员审批权限问题,主要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动,加快理顺审批权限。
(2)推动党组织设置全覆盖。
一是指导督促区国有资产综合服务中心做好党员党组织关系排查工作,建立党员基本信息台账,待区国有资产综合服务中心与供热集团合作协议签订并明确各自管理职责边界后开展党员党组织关系划转工作。
二是开展区国资系统党组织设置大排查专项整治工作,聚焦《天津市国有企业“强根铸魂”基层组织工作指引》和市国资委“明白纸”,重点对独立法人企业党组织以单独组建为主要方式,及时调整企业党组织设置方式,参股企业及特殊公司党组织覆盖,完善党组织设置内部工作机制等4大类问题进行排查整治。逐级推动规范优化党组织设置,提升组织体系整体效能,为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3)持续抓规范性建设。
一是2023年成立3个巡查组对14家基层国有企业党组织开展党建巡查工作,发现推动完善企业治理体系不到位、党组织“两个功能”发挥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政治保障作用发挥不到位以及党务工作基础知识掌握不扎实等问题4类,提出工作意见3项。
二是结合区委发展党员新指示新要求,举办国资系统发展党员业务培训班,从严审核把关发展党员卷宗,完成19份档案审核工作。出台《优化党员发展的工作提示》和优化清单,进一步提高区国资系统发展党员工作质量。
三、进一步巩固深化整改成果的措施与计划安排
下一步,委党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压实责任,持续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严格落实党委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准确把握、深刻理解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锚定巡察整改目标任务,高质量、严要求、强责任,持续不断抓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
二是层层压实责任。层层压实各责任部门整改责任,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加强监督检查,防止问题反弹;对仍需持续推动落实的问题,紧盯不放,常抓不懈,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将巡察整改情况与党建考核紧密挂钩,树立“重实干重实绩担当”的鲜明导向。
三是持续深化标本兼治。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充分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当下改” 与“长久立”相结合,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提升国资监管水平,推动新区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察集中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区国资委党委反映。联系电话:022-66896946;邮政信箱:天津市滨海新区大连东道1060号区国资委;电子邮箱:bhgzwdjgzc@tj.gov.cn。
区国资委党委
2024年12月12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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