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国资委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3-26 12:29      来源: 区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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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以来,区国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和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工作任务,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职、依法监管、依法治企的能力和水平,以法治保障促进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进一步提高今年以来,国资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举办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读书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精髓要义,准确把握实践要求,切实增强做好深化国企改革、“三量”等重点工作。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通过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学习,增强宣传的实效性和影响力。一是建立健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中心组集体学习、自学等方式,推进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运用法治思维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能力。二是推动机关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机关干部利用“天津干部在线”“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等平台,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和考试,持续推动机关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二)持续加强机关法治建设,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能力进一步提升主动公开《滨海新区国资委监管权责清单》,明确权责边界,保证企业经营自主权。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搭建以内设机构为主,外聘法律顾问优势互补的决策审查机制,对拟提交党委会、主任办公会审议的决策事项,进行前置合法性审查,确保决策事项依法合规、程序严谨、科学有效。严格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防止政策措施限制、排除市场竞争。

    (三)深化法治国企建设,树立法律风险防控和合规管理意识一方面组织各开发区国资监管机构、区直属国有企业及委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开展新《公司法》学习,组织参加国资央企学习新公司法大讲堂、天津国资系统公司法专题培训;举办了新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班,为企业法务人员在新《公司法》背景下更好支撑保障完善公司治理,防范法律风险提供指导。邀请具有企业实践经验的知名法律专家、市区属企业法务部门工作人员、行业专家等围绕企业法务、风险防控等内容,对新公司法解读、企业风控经验分享、国企败诉案件分析、企业并购与债务化解等,并组织企业开展研讨交流。另一方面,继续按照《滨海新区直属国有企业重大法律纠纷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规范企业重大法律纠纷管理。在推动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工作的同时,针对区属国有企业涉诉案件数量增多的趋势,我们梳理了国资系统的涉诉案件,对败诉案件逐一进行了分析,并依据《区属国有企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类败诉案件履职尽责专项审查工作指引》,对区属国有企业在案件诉讼过程中履职尽责、积极应诉的情况开展了败诉案件履职尽责审查工作

    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国资委党委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持续推进法治国资、法治国企建设。

    (一)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始终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把推动依法监管、依法治企作为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和落实全面依法治企战略部署的重要内容,将法治建设纳入国资国企总体发展规划,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二)法治建设重大问题亲自过问。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合法合规中提高企业竞争能力”等重要指示精神,聚焦监管企业发展需求,与区检察院、工商联共同组织涉案企业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委员会,并选派国资系统符合条件的专业律师、企业合规等专业人员进入专家名录库,参与涉案企业合规管理工作。

    (三)法治建设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对影响国企改革重大事件、存在社会稳定风险以及涉及面广具有普遍性的国资系统案件委主要负责人亲自协调,并跟进督办,一方面对今年以来涉及我委追加出资人责任的几起诉讼案件亲自组织相关企业及有关部门进行研究分析,并得到了妥善解决。另一方面梳理国资系统败诉案件情况,开展了败诉案件履职尽责审查工作,维护国有资产安全。

    (四)法治建设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委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持续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法治政府、法治国企建设统筹推进,通过党委扩大会议、专题工作会议等形式,及时传达学习法治政府建设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工作的能力有待提高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还不够强。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并运用到国资国企建设的实践上有差距,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工作力度有待加强。主要原因: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把握不精准,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缺乏理论上的深度和广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还有待提升。

    (二)监管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水平仍待提升。虽然建立了国资系统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管理制度,但因企业合规管理的意识还不够深入,因此部分案件仍有引发法律风险的隐患。主要原因:国有企业法治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法治队伍能力素质与改革发展需要还存在一定差距

    )法治宣传形式创新不足。法治宣传教育的措施、方法有待丰富创新,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力度有待加强。主要原因:区国资委作为国资监管机构,不行使社会公共管理职能,普法的渠道相对狭窄,普法的惠及面仅限于监管企业,且各企业由于自身原因,普法工作开展情况也参差不齐。

     四、下一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2025年,国资委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以高水平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扎实做好法治国资、法治国企各项工作。

    (一)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将法治建设、合规管理纳入全局工作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切实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动作用。

    )深化企业法治建设,提高依法治企依法合规经营管理工作实效加强对监管企业法治工作的指导推动力度,以法治工作考核评估为抓手,以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为切入点,督导各监管企业着眼重点领域、重要环节、重点人员,聚焦依法治理、合规经营、风险防范、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以及队伍建设等工作,持续提升依法治企能力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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